迷你倉大火死因研訊 消防區長指現場危險不宜急救

2021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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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德輝認為3樓不安全,不宜在該層急救。
2016年牛頭角淘大工業村時昌迷你倉發生四級大火,高級消防隊長張耀升和消防隊目許志傑殉職。2人的死因研訊今天(24日)繼續,時任消防區長謝德輝續作供。家屬代表律師質疑謝當時安排救護員在地面候命的決定,認為令急救行動延遲了近4分鐘,謝解釋他考慮到3樓的現場環境不安全,不適合進行急救,表示「如果有濃煙,(傷者)咪吸晒啲煙囉!」
謝德輝在火災發生第3日、即2016年6月23日負責管理1號樓梯的救火工作,當得知許志傑及其隊員出事後,曾聽到該隊主管邱曉生用無線電傳訊,但就聽不清楚內容,也沒聽到「支援」、「失蹤」等關鍵字,他認為如果邱當時可提供更多資料,可以加快拯救行動。
庭上播放當日消防員用對講機溝通的錄音,聽到背後曾經傳出衞士個人防護裝置的警報聲響,但謝表示在現場所有階段都聽不到響聲,可能被其他環境聲遮蓋了。
昨日研訊中,有證供提到許志傑被救出時可能仍有微弱呼吸,但當時3樓火場並無救護員候命,眾人花了約3至4分鐘才將許抬到地面急救,家屬代表律師認為若救護員在3樓外等候,可更快進行急救。對此謝回應表示:「你根本唔知實際情況,應該由我哋(消防)決定呢個(急救)位置⋯⋯我身為一個指揮官,係我即時做決定,我自己分到個位置係咪安全。」,故當時安排救護員在地下候命。謝又表示不知道另一消防區長溫錦明曾經指示救護員在3樓候命。
案件編號:CCDI-333,334/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