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當區議員義工時向求助者索酬 警員獲判無罪
一名患精神分裂及思覺失調警員,在休假期間為區議員做義工,被指向因租務糾紛求助區議員的業主、租客以及地產經紀索取合共2400港元的報酬,被控3項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涉案警員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裁判官杜浩成今天(6日)在觀塘法院裁定被告所有控罪不成立。裁判官指出庭作供的區議員、業主、租客及地產經紀均不誠實可靠,多項說法匪夷所思。裁判官又指控方對於被告有可能犯案的方向從嚴處理,相反對於證人可能干犯更多罪行就視而不見。
本案37歲被告陳家霖,被控於2020年10月22日,作為代理人,即區議員謝淑珍的義工 ,在處理一宗工廈單位的租務糾紛時,分別向涉事業主李佩君、租客雷曉程及地產經紀李菊洪各索取800港元,合共2400港元,作為協助處理涉及3人租務糾紛的報酬。
裁判官在裁決指,被告多次提出調查過程不公平,均屬有理有據、合情合理的挑戰。裁判官又稱為被告感到不幸。他在結案陳詞階段亦曾提出質疑,指案中業主可能有涉嫌串謀使代理人收受利益、或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案件編號:KTCC 1136/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