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2019年紅磡示威 文員持磚被裁暴動罪成囚3年半
2022011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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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日示威者在德安街掉磚設路障。
2019年12月1日紅磡出現示威衝突,有人衝入食肆店舖進行破壞。25歲銀行男文員事後被控暴動罪,他被指於案發時在現場手持磚塊,被告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今早(13日)在灣仔區域法院作判刑。法官姚勳智表示,控罪及案情嚴重,有2間店舖遭到破壞,馬路亦遭人堵塞、布滿大量磚塊,量刑起點可以定在4年以上,但考慮到被告並非領導角色,事件沒有造成嚴重傷亡,故判處即時監禁3年半。
被告鍾梓軒(25歲)報稱銀行男文員,他早前被裁定暴動罪成。辯方今天求情時,指被告背景報告正面,自小循規蹈矩、具音樂才能,曾獲愛丁堡公爵獎學金,17歲時已考得演奏級,就讀大學時亦名列前茅,感化官亦指被告可以說是社會棟樑。
法官姚勳智今天判刑時,指案發時現場有人集結堵路、投擲磚頭,有人進入附近商舖肆意破壞,警方到場後拘捕被告,閉路電視拍攝到被告曾手持磚塊,看見警員後將磚塊拋到地上。姚官引述辯方求情內容,指被告是出色小提琴家,家人、師長均指他有高尚品格,而被告在現場沒有身穿示威者裝束,非有預謀參與。惟姚官認為,雖然現場亦只有數十人集結,但現場有2間店舖遭人破壞,馬路亦被堵塞,案情嚴重及可將量刑起點訂在4年,惟考慮到被告並非領導角色,事件沒有造成嚴重傷亡,故判處即時監禁3年半。
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12月1日,在紅磡德康街、德安街和船景街附近一帶,與其他身份不詳的人士參與暴動。同案2名女被告,美容市場策劃員何靖莎(23歲)及兼職社工陳詩玲(25歲)則早前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171、172/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