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涉強姦及肛交細7歲半胞妹 案件今開審

202201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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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現被控1項強姦、1項交替性的亂倫罪,及2項與未滿21歲女子肛交罪。
一名於速遞公司工作的23歲男子,被控3年前於住所強姦比他小7歲半的胞妹,及2次與她肛交。他現被控1項強姦、1項交替性的亂倫罪,及2項與未滿21歲女子肛交罪,案件今早(17日)在高院開審。控方宣讀開案陳詞後,女事主將於明天(18日)開始作供。
據開案陳詞,本案被告與事主X的父母育有6名子女,被告排行第二,是唯一的兒子,X則排行第五。主控官形容他們生在一個「非一般」的家庭,社署在X出生前,已發現他們的父母疏忽照顧子女,被告的父親更對其長女有些「過份的睇法」。因此當X出生後,曾被安排到寄養家庭照顧。在案發期間,X則居於兒童之家,間中才回家度假。此外,控方指X本身亦有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及讀寫障礙的問題,其認知能力亦低於平均水準。
控方表示,X在2020年10月30日返回其在東涌公屋的家度假。傍晚時她陪在食肆工作的三姊上班,然後順便拿晚飯回家。她稱在回到家時,於單位外遇到被告,遭被告拉到後樓梯後被拉下褲子,在她不同意下與被告肛交。
X在這次肛交事件發生後,未有即時告訴別人。兒童之家職員在同年11月7日才知悉事件並報警。社署在11月11日安排臨床心理學家與X作錄影會面。X在會面時透露,被告除今次事件之前,在2019年時曾2次性侵犯她,一次性交及一次肛交,兩次都是在她不願意之下進行,但她不懂如何表達。被告除性交那次有用避孕套外,兩次肛交都無用避孕套,在她體內射精。被告則在X做錄影會面後翌日,亦即在2020年11月12日,於他在機場的工作地點被捕。
案件編號:HCCC 18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