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派港獨傳單案兩被告認罪 法官押後至月底判刑

2022011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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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男女涉嫌設計及派發港獨傳單,今於區域法院承認控罪。
兩名男女涉嫌設計及派發港獨傳單,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人今(17日)於區院認罪,控方指涉案傳單內容含煽動他人使用暴力,惟辯方不同意,雙方並就此部分案情作爭議。法官郭偉健聽罷雙方陳詞及辯方求情後,把案件押後至本月31日就雙方爭議的部分作出裁定及在考慮相關報告後判刑。
兩名被告分別為曹雪芯(女,45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文員)及黃俊偉(男,17歲、學生),控罪指他們2人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及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刊物。
案情指兩名被告於2020年5月,透過組織「旺角鳩嗚團」認識。曹得悉黃有設計文宣的經驗,於是拜託黃幫忙設計關於提倡香港獨立的宣傳單張,黃答應並從網絡上下載玷污了的五星形洋紫荊圖案以設計單張。涉案單張寫有「香港要獨立建國!」等字句,內容與《基本法》賦予香港的法律及憲制地位相違背。兩人的訊息顯示他們曾就設計及列印涉案單張作出討論。同年12月11日,曹把單張帶到灣仔灣景中心一帶派發,有保安見狀報警。兩名被告去年6月被捕,警方搜查曹的工作地點時找到有關單張,並在其電腦中找到單張圖檔,曹在警誡下稱視該些單張內容為「未成事嘅夢想」。黃在警誡下,則指是應曹要求設計單張,對於曹有否派發則不知情。
控方指涉案單張內容含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但辯方不同意,於是法庭就此部分展開紐頓聆訊,但雙方皆不傳召證人,只依賴對單張內容的詮釋作陳述。法官聽畢陳詞後,就此部分押後作裁決;辯方為兩名被告求情指,曹是一名背景簡單的女子,她置力於工作,且已被還押逾7個月,相當於11個多月的監禁,認為對她及他人均已有足夠阻嚇。而黃犯案時年紀較輕,希望法庭先替黃索取有關報告。法官最後只替黃索取背景、教導所、勞教及更生中心報告,兩被告須還押待判。
案件編號:DCCC 76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