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翁屯門醫院內亡 女婿斥醫生拒續施救 死因庭裁死於自然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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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女婿陳伯顯(右)表示尊重法庭裁決。(王仁昌攝)
1名七旬翁早年在屯門醫院離世,惟死者離世前一度曾嘔吐及血含氧量偏低,家屬質疑院方沒有適切處理,死因法庭就事件展開共5天研訊,共14名證人出庭作供。死因裁判官王偉權今天(18日)裁定死者死於吸入性肺炎,死亡個案結論為死於自然。裁判官又提到,屯院的醫生曾向家屬指「醫生係人,唔係神」,雖然明白醫生亦會感無奈無力,但認為這種冷酷的說話如同向家屬「傷口上撒鹽」,建議屯門醫院加強培訓醫生與病人家屬的溝通技巧。
王官今天裁定死者陳良河生於1946年7月31日,於2016年11月17日在屯門醫院死亡,死於疾病吸入性肺炎,死亡個案結論為死於自然。王官指,指根據案例,當死者有潛在致命病況,而醫療介入亦不能避免時,須裁定死於自然,即使涉及到醫療疏忽致死,死因庭亦無權就民事責任作任何裁斷。王官亦提到,明白死者在短時間內死亡,對家屬造成沉痛打擊,尤其死者女兒當時正懷孕36周。然而,王官指出死者有糖尿病、中風及心臟病史,加上年逾70歲,對於死者而言,吸入性肺炎屬致命病況。
王官今天提到死亡事件經過,指死者8月25日因腦中風求醫,病情穩定後轉移到屯門醫院康復大樓病房,死者有吞嚥問題及須用胃喉餵食。於8月16日傍晚6時50分,護士長鍾美松聽到有病人指死者嘔吐,死者身上有5乘5厘米的嘔吐物,鍾調整死者病床角度及將胃喉接駁引流袋,鍾其後著負責病房的護士陳柏樺為死者檢查,但陳沒有用儀器檢查死者維生指數,僅靠目測及詢問死者,當時死者沒有報稱不適。直到近晚上9時,死者太太指死者發冷,陳護士發現死者血含氧量僅85%,惟陳護臨近交更,交給護士黃錦麟接手,惟當時黃未正式上班,沒有即時為死者供氧,亦沒有尋找醫生協助。
及至9時20分,黃再次檢查死者維生指數,發現死者血氧量仍維持百分之85,遂為死者供氧及抽啖,鄭加成醫生其後為死者安排照X光及加大供氧量,並處方抗生素和類固醇,及為死者連上含氧量監察儀,死者血氧一度回升至94%,惟鄭於晚上10時下班,他雖然確定死者患吸入性肺炎,但沒有寫在排版上。其後死者血氧量再度下跌,惟候召醫生呂慧翔沒有即時到場,只安排死者採用濃度40%的氧氣罩及繼續觀察,其後又再調高至50%,而直到11時許,死者仍清醒。黃其後於當晚凌晨0時許發現死者昏迷,呂醫生其後到場及發現死者無脈搏心停,經4名護士搶救、供氧及施行心外壓急救後,死者於1時36分宣布死亡。
裁判官在作出裁斷後,就事件向屯問醫院提出共5項建議。裁判首先建議加強對新入職護士的培訓及督導,指護士陳柏樺沒有即時為死者檢查維生指數,發現血氧量偏低後亦沒有即時供氧,而護士長鍾美松知悉陳護士當時初入職,亦無給予具體指示及跟進死者維生指數。裁判官亦建議,院方應確保醫療排版的紀錄完整及準確,改善醫生及護士的交崗安排,以及檢討候召醫生評估病人情況的機制。另外裁判官又指出,呂慧翔醫生承認當時曾向家屬說出「醫生係人,唔係神」的說辭。裁判官雖然明白醫生會感無奈無力,但呂當時冷酷的說話,會令病人家屬有傷口上撒鹽的感覺,故最終建議院方加強培訓醫生與病人家屬的溝通技巧。裁判官最後又向死者家屬致以慰問,希望他們能走出傷痛陰霾,並勉勵家屬「向前走、向前看」。
散庭後,死者女婿陳伯顯在庭外表示尊重法庭裁決,但基於庭上證供,對屯門醫院提出一系列不滿。他指當值護士沒有適時檢查死者維生指數,其後又忙於交更,沒有即時處理死者血含氧量偏低的問題。當晚醫生記錄死者排版時,沒有記錄死者疑患吸入性肺炎。其後死者血氧量下跌及「惡化得好快」,候召醫生亦理應到場及考慮聯絡深切治療科,並質疑院方事後寄給家屬的回覆信中,並未記錄死者當晚維生指數,有隱瞞之嫌。
最後,本身是骨科醫生的陳伯顯表示,期望醫護可以盡忠職守,對於垂危病人,可以適時親自作出檢查,作出即時救援及治療,認為這是一個醫生的責任。於對當晚呂醫生「醫生係人,唔係神」的言論,陳伯顯亦再次表示遺憾,認為醫生與病人家屬在溝通上有所不足。
至於屯門醫院方面在判決後,就表示知悉及尊重裁決,並對病人離世感到難過,再次向病人家屬致以最深怍慰問。院方表示已提醒醫護人員及相關職員,在與病人及家屬溝通時,應適時及準確地轉達訊息。院方一直致力與病人及家屬保持良好溝通,會繼續加強有關培訓,以提升醫護人員與病人及家屬溝通的技巧。至於死因庭提出的其他建議,院方亦會深入研究及積極跟進。
案件編號:CCDI-638/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