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婦涉拳打腳踢警員 精神科報告指適合答辯 押3.10再訊 
2019年10月27日有網民在尖沙咀一帶發起集會,入夜後示威者轉到多個地區繼續示威,多區有警民衝突。一名操普通話的女士涉嫌在旺角拳打警員胸口及腳踢另一警員的大腿,被控2項襲警罪,案件今天(20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辯方引述2份精神科醫生報告,均指出被告適合答辯,遂申請將案押後以索取文件及給予被告法律意見。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將案押後至3月10日再訊,並批准被告以原有條件繼續保釋。
39歲被告遲文嘉,報稱無業,她被控於2019年10月27日,在旺角彌敦道601號創興廣場外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督察王楚源及偵緝警長陳家俊。
案件編號:KCCC34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