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虐兒案警再拘2職員明提堂 累計33名兒童受虐

202201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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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網》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有職員涉虐待多名嬰幼兒而被捕。西九龍總區重案組繼續跟進調查,今日(21日)在黃大仙及沙田拘捕多2名分別56及46歲院舍女職員,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她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目前警方一共就此案拘捕18人,不排除再有拘捕行動。案件現時總共涉及33名兒童,全部送院檢查。今日被捕的2名女子暫時各被控1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案件將於明日(22日)上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
議員狄志遠認為,童樂居事件已經失控且問題愈趨嚴重,會根據《議事規則》第24(4)條就事件提出急切質詢,要求政府盡快會向公眾交代及提出即時的解決方法。狄認為,事件受大眾廣泛關注,批評勞工及福利局與社會福利署至今仍未作出全面交代,亦未有作出適切跟進事項,認為政府對事件責無旁貸。
他亦已去信社會福利署署長,要求交代就相關機構的巡查次數及相關巡查報告、盡快就事件檢討及改善現行的監管機制並交代相關時間表、承諾公開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完整報告,及盡快提交保護兒童法例草案等。
議員陳曼琪回應指,「童樂居」不是單一事件,對事件再次感到驚訝及痛心,促請勞福局深切反省,強調制度、監管出現空白地帶,引致保護兒童中心變成集體虐兒,故要求政府盡快就向立法提交「沒有保護罪」修例草案,「照顧責任」涵蓋家居環境、機構環境,針對範圍包括前線員工、管理層院舍持牌人、註冊為幼兒工作員及幼兒中心主管。
她亦認為勞福局應重新審視監管託兒機構制度,局方及社署都應該向立法會呈交年度檢視報告,內容包括監管照顧者及被照顧者比例,日常服務及人手比例等;並建議政府制訂幼兒工作員黑名單,任何虐兒傷害被定罪、投訴成立的專業失德者都要從註冊制度除名;促政府增加定期及突擊巡查相關機構及院舍,防止同類事件再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