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租管條例明日生效 團體批評物估署換湯不換藥

202201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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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指現時條例仍存有不少漏洞,倡議政府盡快設立檢討機制。
劏房租務管制《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將於明日(22日)起生效,條例包括規定租約期間不得加租,劏房租期為2年等等,以加強對不適切住屋基層市民的保障,惟就署方現時發放的資訊,有租戶表示有不少疑問和困難,更指宣傳品部分用字艱澀。另有團體批評差餉物業估價署在執行劏房租管條例上做法「換湯不換藥」,居民難以透過單一對口單位解決困境,促請相關部門設立覆檢時間及檢討機制,保障基層居民的租住權。
現時於物估署頁上發放有關《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的資訊,部分用字艱澀,租戶或業主難以掌握有關資料。團體建議估價署可製作有關條例內容的「懶人包」,讓公眾較容易掌握資訊。據現時署方網上製作的宣傳品而言,特別是「規管租賃」小冊子及標準租約,內容與刊憲的法案並無差異;另外有部分法律條文模糊及不清晰,如「2+2」租期或租戶該如何與業主協議,在不觸犯法例下收取水電等雜費攤分方法等,有機會牴觸新法例的租約,誤墮法網。
團體指,外界普遍期望署方在執法上能擔當較明確的角色,惟現時物估署公布的資料中,未有交代其執法權力,團體批評署方應訂立清晰的執法指引。現有絕大部分涉及法律層面的租務糾紛,包括舉報業主等安排,都一如以往地轉介至小額錢債審裁處或土地審裁處,並由租戶作自行訴諸法律行動處理,由於過程費時,許多街坊因怕麻煩而不了了之。
至於現有涉及調解及公眾教育工作的安排上,則依賴政府委託的6隊租管社區服務隊或租務主任處理,團體建議署方應增加租務服務人手和時間,以協助市民處理求助。現時每星期只有約半天至1天時間提供支援,有些地區更需要預約;6隊租管社區服務隊中,每隊只有2名人手,難以負責全港22萬名劏房戶的調解及教育宣傳工作,變相「想搵個人問都難」。
團體指現時條例仍存有不少漏洞,故倡議政府盡快設立覆檢時間及檢討機制,以回應劏房租戶需要,改善租戶處於弱勢的狀況。此外,團體亦呼籲物估署能與租戶會面,親身向租戶解說有關條例及回應執法上的疑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