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偕2男虛報遭禁錮 涉浪費警力同被捕

202201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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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案件。
警方昨日(21日)凌晨約4時接獲1名男子(18歲)報案,指其同齡女性朋友向他報稱被人禁錮在屯門建豐街一酒店內,以及要求她的母親及報案人提供金錢援助;報案人擔心該女子的安全受威脅,遂向警方求助。
屯門警區刑事調查隊接手跟進調查,在該酒店內發現該名女事主及另外2名年齡分別16及25歲男子。探員經深入調查後,相信事件不涉及非法禁錮,而是有人故意虛構案情以騙取家人及報案人的信任,從而獲得金錢援助。
該2男1女涉嫌「虛報而導致浪費警力」被捕,並獲准保釋候查,須於2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警方提醒市民,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如某人明知而向任何人作出虛報,內容傾向於顯示已有人犯某罪行,因而導致任何警力的浪費,即屬有罪,一經定罪,可被罰款2千元及監禁6個月。
警方重申,虛報案件不但影響警方處理緊急事故的效率,亦可能會導致真正需要協助的市民得不到適當的緊急服務,而引致不能估計的嚴重後果,市民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