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聯會5高層涉拒絕提供資料 控方申不披露部分資訊 押4月審理

2022012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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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前常委,被指拒絕向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梁錦威早前已認罪,其餘4人否認控罪,案件今天(25日)在西九龍法院作第二次審前覆核。控方申請2天聆訊,討論在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下,控方是否有權不披露部分資訊予辯方。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將該聆訊排期4月6及7日開庭,屆時部分內容將非公開形式進行,裁判官聽取雙方陳詞後將會裁斷該些資訊是否需要被披露。
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37歲,大律師)連同4名支聯會前常委梁錦威(36歲、葵青區議會主席)、鄧岳君(53歲、無業)、陳多偉(57歲、貨車司機)和徐漢光(72歲、退休人士),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梁錦威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其中2個月刑期與舊案分期執行。
控方申請召開一個2天的聆訊,討論在公眾利益豁免權(PII)下,控方是否有權不披露部分資訊予辯方。自行陳詞的鄒幸彤回應指,由接收警方信件至今已經5個月,辯方仍未收至具體指控,指稱支聯會屬於哪些「外國」的「代理人」,又表示相信這項事宜不包括在公眾利益豁免權之內。唯控方堅持事項不可披露,需留待4月的聆訊有裁斷後才處理。
至於不在公眾利益豁免權之下的資料,控方表示已經全數給予辯方,當中包括3萬頁文件,辯方有4星期時間查閱,再決定哪些部分需要翻譯,以節省法庭時間。
案件編號:WKCC363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