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指童樂居多方面有嚴重缺失 明年提交舉報虐兒機制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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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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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網》早前率先獨家報道,香港保護兒童會轄下的「童樂居」,有職員涉虐待多名嬰幼兒而被捕,警方經深入調查後,已先後拘捕多達20名涉案職員,不排除再有拘捕行動,而案中受虐的35名幼兒已送院檢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今(26日)表示,事件揭示機構在該幼兒中心的日常運作、督導、培訓等多方面出現嚴重缺失,有違社會福利署要求,更有負公眾期望,在得悉香港保護兒童會已接納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建議,社署會要求保護兒童會盡快全面落實各項建議,並會密切監察實施建議後的成效,並會持續關注獨立檢討委員會對保護兒童會其他服務的檢討結果和建議,從而考慮該會日後是否適宜提供受社署資助的服務。
他續稱當局會邀請兒童事務委員會轄下的保護兒童事務工作小組督導兒童福利服務的檢討工作,範圍包括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目標是在明年3月完成檢討。此外,政府將會推展強制舉報虐待兒童個案機制的立法工作,包括讓須承擔強制舉報責任的專業工作者接受適當培訓,以提升他們及早發現和處理虐待兒童個案的能力,目標是在明年上半年向立法會提交法案。政府亦正考慮如何推展法律改革委員會去年9月發表的《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或受到嚴重傷害個案》報告書中所提出的建議。
至於社署亦表示初步審閱後,認為獨立檢討委員會的報告提出的管治改革方向及服務改善建議可以接受,但前提是保護兒童會必須盡快建立有效的內部管治和監察制度,確保各項改善建議切實有效執行。社署亦會要求所有幼兒住宿服務單位安裝閉路電視系統,以便加強監察。如有個別服務單位需要財政支援,社署會提供協助。
羅致光今日回覆議員質詢時表示,社會福利署昨日(25日)已就今次事件收到保護兒童會的檢討報告,會仔細檢視並決定下一步行動,不排除根據法例採取相應規管行動的可能性,如社署署長若認為個別幼兒工作員不再適合擔任照顧幼兒的工作,可將有關人士從註冊中除名。
他表示,去年12月「童樂居」有職員涉嫌虐待院舍內的兒童,警方及社署亦即時採取連串跟進行動,而保護兒童會通報事件後,社署立即要求機構報案,安排相關兒童入住醫院;又派出臨床心理學家、護士、社工等組成的跨專業團隊 前往「童樂居」進行調查及視察其運作,檢視有關的工作紀錄,並逐一觀察中心內70名兒童的行為、健康和情緒狀況。
與此同時,社工定期探訪兒童,社署每天不同時段突擊巡查「童樂居」,持續評估該幼兒中心是否符合相關的法定要求和服務質素標準。 社署自上周一(17日)派遣專隊進駐「童樂居」,每天駐守該幼兒中心,實地密切監察中心的日常運作,確保中心的運作符合服務質素及切實執行有效的改善措施,保障兒童得到妥善照顧。
社署已就今次事件向保護兒童會發出書面警告及糾正指示,提出改善方案,並已要求機構提交檢討報告,以防止同類事件再次發生。社署剛於昨日收到該報告,會仔細檢視並決定下一步行動。視乎報告內容及調查結果,署方不排除根據法例採取相應規管行動的可能性。保護兒童會將在今日召開記者會,或會公布部分報告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