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代理提供13萬元非法佣金促成交易 獲輕判200小時社服令

202201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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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客戶經理早前認罪,今早在屯門法院輕判200小時社服令。
1名物業代理公司客戶經理涉嫌向上司提供非法佣金共約13萬港元,以促成3宗物業交易,總成交價達逾6,150萬港元,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涉案客戶經理早前認罪,今早(27日)在屯門法院被判處200小時社會服務令。暫委裁判官余振邦判刑時,指一般同類案件均會判監,因案情嚴重,會影響到公司業務及運作規則,但考慮到被告有配合廉署調查,同意屬於特殊情況,故接納感化官建議。
48歲被告顧鎮輝,案發時為美聯物業代理(商業)有限公司高級客戶經理。他早前承認3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案情指,於2017年2月底,時任美聯高級營業經理鍾子強指示被告為客戶物色商用物業,客戶最終以共逾6,150萬港元購入3個商用物業。美聯其後就該3項物業成交,向被告及鍾分別支付銷售佣金共約31萬港元及主管佣金共逾16萬港元。被告為了得到鍾的協助,同意把自己獲取的銷售佣金,扣除17%的款項作為稅款後,將餘額分一半給鍾,被告先後向鍾提供3筆賄款,共約13萬港元。
辯方今天求情時,引述被告早前認罪後索取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指感化官建議中等時數的社會服務令,辯方又指被告妻子曾患驚恐症及抑鬱症,亦因本案而復發,被告為此深感愧疚,被告有悔意,亦已做盡一切去彌補過錯。辯方形容被告屬特殊情況,希望法庭判處非監禁式形罰。另外,被告時任上司鍾子強早前亦承認2項代理人接受利益罪,被判監4個月。
案件編號:KCCC 317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