舖王鄧成波名下公司涉遲交還物業 遭入稟追討152萬元

202201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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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稱「舖王」的資深投資者鄧成波已於去年5月離世。
「麻雀館大王」石鑑輝的4名家族成員,昨日(27日)入稟高等法院,控告曾由「舖王」鄧成波持有的名下公司,指其早前租用原告持有的彌敦道182號全幢物業作酒店,但沒有依時繳交租金及差餉。原告要求收回物業,公司卻在事隔超過一個月才交還。雖然雙方就租金等欠款達成和解,但原告仍入稟追討在遲交物業期間的中間收益連差餉,共約152萬港元,以及相關利息和訟費。
原告是石炳祥、石炳璋、石炳濂及石炳祐,4人均是「麻雀館大王」石鑑輝的家族成員,被告是永泰成有限公司。資料顯示,被告租用物業時,公司是由鄧成波持有,鄧成波在去年5月已離世。
入稟狀指,與訟雙方於2019年1月簽訂租約,被告由該年3月起直至2024年1月底,以月租115萬港元向原告租用彌敦道182號全幢物業,其中地下及1樓只可經營商舖,2至13樓則經營酒店。被告並須支付差餉、地租及管理費。
惟被告自2020年1月開始便沒有交差餉,同年4月開始沒有交租。2021年8月26日,原告去信通知被告沒收物業,至10月8日,被告始交還。翌月,雙方就截至2021年8月31日的租金,及截至同年9月30日的差餉達成和解協議。
原告現向被告追討2021年9月至10月8日,即沒收物業及交出物業期間的的中間收益,涉款約144.6萬港元,及2021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差餉,涉款約7.4萬港元,合共約152萬港元。
案件編號:HCA11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