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卡實名制下月起實施 現行用戶最遲明年2.23登記

2022020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電話卡實名制早前引起社會熱烈討論,惟最後仍立法通過。政府表示,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於3月1日開始為其電話智能卡進行實名登記,而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則須於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如未有完成實名登記的電話儲值卡會在上述時限後不能繼續使用,至於正在使用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毋須再作登記。
政府指出,《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規例》)已於去年9月1日正式生效,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實名登記制)。由3月1日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在實名登記制下,個人用戶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不多於10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則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25張電話儲值卡。上台月費服務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
至於如何登記方面,用戶可根據所屬電訊商以短訊或其他方式發出的實名登記指示,透過不同途徑包括所屬電訊商門市、流動應用程式或網頁進行實名登記。個人用戶須登記其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而16歲以下人士登記時須得到一位年滿18歲成年人的確認,並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企業用戶則須提供其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某人士作為負責人,並提供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
實名登記制於去年9月1日起分兩階段實施,電訊商於首階段,即本年2月28日或之前為實施實名登記制按《規例》的要求完成相關設施及系統。通訊事務管理局已就實名登記制的具體運作細節和要求向電訊商發出指引。實名登記制適用於所有由香港電訊商發出,於本地用於人與人溝通之用的電話智能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