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类食肆先行“疫苗通行证” 食客必须最少打一针

20220210
东网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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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类食肆今日(10日)先实施“疫苗通行证”,食客进场前必须最少打一针。
食物环境卫生署提醒餐饮业务负责人,留意由今日(10日)起生效,有关收紧社交距离措施的新指示,特别是适用于D类运作模式食肆的“疫苗通行证”规定。
政府于2月8日公布,因应本港2019冠状病毒病的疫情发展,将收紧社交距离措施。食物及卫生局局长将按《预防及控制疾病条例》(第599章)及《预防及控制疾病(规定及指示)(业务及处所)规例》(第599F章)就餐饮业务发出最新指示,由今日起生效。
同时,政府预告会在2月24日起于所有餐饮及表列处所全面实施“疫苗通行证”新安排。食环署发言人呼吁餐饮业务负责人留意有关安排,严格遵从相关规定及指示,而光顾食肆的顾客亦须遵守各项防疫规例及限制,包括群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规定。
“疫苗通行证”是重要的防疫抗疫措施,在全面于其他场所实施之前,会由今日起率先在D类食肆实行。除非因医学原因获发“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否则12岁或以上人士进入D类食肆前必须已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
另外,根据最新指示,由今日起至2月23日,所有餐饮业务须在每天下午6时至翌日上午4时59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有关业务的场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堂食),受影响场所将可继续以外卖及外送方式售卖或供应食物及/或饮品。餐饮业务负责人亦须于食肆入口处张贴告示,提醒顾客不应于食肆毗连的地方进食或饮用饮品。
B及C类运作模式营运的食肆,每枱人数上限为两人。D类食肆每枱最多4人,全部都必须已接种至少一剂疫苗。以B、C及D类运作模式营运的食肆顾客数目上限分别为食肆容量上限的50%、75%及100%。所有食肆均不得举行宴会。
至于涉及场所运作的员工,所有C类及D类运作模式的食肆的员工,除非因医学原因获发“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否则须分别已接种至少一剂新冠疫苗及已完成接种新冠疫苗,故此食环署发言人强烈呼吁以B及C类运作模式营运的餐饮业务负责人尽快安排员工接种疫苗,以便到了2月24日,当“疫苗通行证”全面实施时能符合有关规定,继续经营业务。
根据指示,食肆内亦禁止进行现场表演及跳舞活动,以及暂停卡拉OK及麻将天九耍乐活动等。其他就餐饮业务的规定及限制则继续维持,包括离开餐桌时不得饮食并必须佩戴口罩;所有顾客(只购买外卖的顾客除外)必须在进入场所前利用其手机/其他流动装置上的“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桌子与桌子之间至少有1.5米距离或设有某种形式的隔板作出有效分隔;以及场所须为进入场所的人士量度体温及提供消毒洁手液等。
另一方面,酒吧或酒馆须关闭,表列场所包括浴室、公众娱乐场所、夜店或夜总会、卡拉OK场所及泳池等,则必须停止营业。
此外,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已推出“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3.0.2版本,便利展示疫苗接种纪录二维码,同时支援储存“新冠疫苗接种医学豁免证明书”。“验证二维码扫瞄器”流动应用程式亦已相应更新,相关场所负责人须更新该流动应用程式,使用最新版本(Android流动装置及iOS流动装置均为4.1.0版本)。发言人建议场所负责人在2月24日前尽快熟习该流动应用程式运作,以及尽早装置相关设备。
政府今日下午3时会举行网上研讨会,讲解使用和检查手机“疫苗通行证”的技术操作。场所负责人可登入以下网址参加研讨会。
发言人表示,食环署将向食肆负责人发信讲解有关新安排,亦将更新其相关专题网页(包括就D类运作模式须填写申报表格的人士类别及有关的申报表格范本),并提醒他们须严格遵从各项防疫规例及限制。市民亦须遵守食肆内有关群组聚集及佩戴口罩的规定及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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