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漢氣管造口移位致缺氧 官判死於不幸 質疑護士證供

2022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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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的女兒(左起)與太太表示接受裁決。(楊佩珊攝)
屯門醫院舌癌病人在被一名護理系實習生抽痰後,其氣管造口移位,於3星期後死亡。死因裁判法庭上星期就事件展開研訊,至今天(16日)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裁定死者「死於不幸」,而導致死亡的傷害或疾病是缺血性腦部損傷,並向醫管局提出3項建議。死者家屬在庭外表示接納裁判官的裁決及建議,下一步會考慮向醫委會投訴及進行民事訴訟,又希望醫管局「真係改善,唔好再發生呢啲事」。
裁判官裁定,61歲死者湯權於2018年8月4日在屯門醫院,因護士未有為他檢查,以致氣管造口喉管鬆脱也不知道。或者葉美麟護士或張港耀護士曾作出一些作為,令死者喉管鬆脱,導致氣道堵塞、呼吸困難、心跳停頓,最終因缺氧性腦部損傷,於同月25日離世。
裁判官指,學護葉美麟及護士張港耀的證供可信可靠性存疑,拒絕接納他們的證供,因他們的口供有很多不相符及不脗合的地方。張在作供當日午飯時間後更多番改口供,聲稱死者曾經自行移動喉管1至2厘米,但這麼重要的事情卻從沒在其書面證供提及。裁判官認為他沒有坦白交代所有事性,而病格當時拉上布簾,發生甚麼事情只有他們知道。
今次研訊顯示有學護違反指引,為病人處理高風險護理程序,即涉及造口的傷口。死者家屬反映沒有護士檢查及清潔死者的氣管造口,造口有痰、血漬;涉事醫生只在報告寫下完成換喉程序,但就沒有記錄喉管大細、種類等資料,醫療紀錄不足,以致專家在研訊中不能給予針對性的意見。
裁判官就以上情況,向醫管局及屯門醫院提出3項建議,包括要求當局制定系統,確保醫院指引有效下達及執行,並要定期監察及制定違反指引的後果;要求當局確保病人的造口得到適時適當的檢查及護理,訂下指引防止造口喉管堵塞及脱落,對病人構成生命危險;以及定期提醒醫護人員就醫療程序作詳細記錄的重要性,並制定監督機制。
死者遺孀及兩名女兒在庭外表示接納裁決,回想父親兩次捱過舌癌手術,但最終卻因抽痰事故離世,死者女兒表示無奈,但事件已經發生,希望醫管局作出改善,避免重蹈覆轍。家屬又指,學護與註冊護士始終有別,臨床經驗未必足夠,希望醫管局給予清晰工作指引及監督。
案件編號:CCDI 912/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