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智峯棄保潛逃被控涉藐視法庭 官擬下次聆訊處理判刑事宜

2022022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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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正流亡海外。
牽涉4宗刑事案件,正流亡海外的前議員許智峯於去年10月,被律政司入稟高院指他於2020年底涉提供虛假資訊聲稱到丹麥外訪,令警方向其發還護照,但他棄保潛逃沒有依時到法庭應訊,故涉藐視法庭。高院法官陳慶偉今(24日)開庭處理該案,許缺席聆訊。法官在聽取律政司一方舉證後決定押後作裁決。法官又表示若許最終罪成,下次聆訊將處理判刑事宜。
申請人是律政司司長,答辯人為許智峯,許並無到庭或派出律師代表。律政司代表先表示希望法官在許缺席聆訊下處理案件。代表指律政司早於去年10月已透過電郵等將入稟狀給予許,並通知他需於今日到高院出席聆訊。代表又引述許的社交網站貼文指,許表示收到入稟狀及出庭通知,並將入稟狀等於貼文上載,顯示他已收到通知。代表指法庭至今已給許約4個月時間回應指控,他卻沒有任何回應且缺席聆訊,認為是許主動放棄抗辯。
舉證方面,律政司代表指,許智峯於2020年11月聲稱要到丹麥外訪,在法庭批准下獲警方發返護照讓他短暫離港。惟協助他離港外訪的丹麥政界人士Anders Storgaard於12月在社交媒體披露,許的「外訪」屬虛假,目的是讓他可獲發還護照離港。許其後亦於社交媒體宣布流亡海外。當時許面對的4宗案件有一宗區院案件已作排期,代表指許的行為正干擾了司法公義屬藐視法庭。
代表又指,去年3月高院法官李運騰處理一宗由許智峯提出的司法覆核案時,許有律師代表,律政司當時指摘許早前申請保釋向法庭說謊,獲准離港卻棄保潛逃,許的代表律師並沒有提出反對,顯示許確有欺騙法庭;據警方調查所得,在許宣布流亡前,他的家人已購買機票從香港到多哈再到倫敦,亦顯示許是早有預謀且有意圖去干擾司法公義。
許涉及的4宗刑事案包括2019年7月「光復屯門」遊行期間,要求他人刪除相片及損毀他人手機被控妨礙司法公正。該案將於區院審訊;許另涉2020年5月衝擊立法會主席台阻撓內務委員會會議及同年5至6月在「國歌法」二讀及三讀期間於立法會「丟腐爛植物」等。
案件編號:HCMP 830/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