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電話卡實名制指引 5持牌電訊商須暫停銷售新卡

2022030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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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卡實名制於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
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8日)公布,決定向5家持牌電訊商就其違反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指引及其牌照的相關條件,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36B(1)(a)條發出指示,要求他們在3周內完成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同時須於今年3月1日起停止銷售、提供或啟動任何新電話智能卡。
涉事的持牌電訊商包括香港優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Neware Info Technology Limited、Truphone (Hong Kong) Limited、游惠寶國際商務有限公司,及超世代數據有限公司。
通訊局辦公室就實施實名登記制與相關持牌電訊商緊密聯繫的過程中,知悉上述5家電訊商未能按照「指引」規定及時設立電子登記平台。經考慮通訊辦的評估及有關5家電訊商的申述後,通訊局認為該5家電訊商違反「指引」及其牌照的相關條件,因此決定今日向他們發出指示。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第106AI章)已於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以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規例》指明,由2022年3月1日起所有新發售的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原有的電話儲值卡則須於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實名登記。通訊局已於2021年8月發出「指引」,就根據《規例》實施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向電訊服務營辦商提供實務和行政指引。「指引」當中規定電訊商須於2022年3月1日前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