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與壹傳媒高層涉違國安法一案 原定明日提堂現須改期

2022030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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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黎智英已就4宗未經批准集結案,共被判監20個月,現時在赤柱監獄服刑中;惟他仍要面對其他刑事案。他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及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等罪一案,原定明日(10日)下午於西九龍法院再提訊,以處理交付往高等法院審訊的程序,惟因為法庭在疫情期間只處理緊急案件,此案亦須押後,但現時未有最新的上庭日期。
原定提訊的7名被告,包括黎智英、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執行總編輯林文宗、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和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他們同被控於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6月24日期間,與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及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邀約發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及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實施制裁、封鎖香港特區或中國。
除了涉及上述2罪,黎智英另單獨被控2項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指他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2月15日期間,與陳梓華、Mark Herman Simon、李宇軒、劉祖廸及其他人串謀,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制裁封鎖中國或香港特區。
案件編號:WKCC 4341/2020, WKCC 2379,28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