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謀謀殺及管無牌槍械兩罪成 男補習老師判囚27年

202203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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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老師涉指使女網友與另一男子殺害與他有金錢轇轕的男子,且向女網友提供真槍及滅聲器連子彈,更親身教授開槍方法。該補習老師於本周一(7日)被陪審團裁定串謀謀殺及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成,今早(10日)被高院原訟庭法官李素蘭判處監禁27年。法官直指本案案情非常嚴重,被告是案件的始作俑者,並聰明地小心計劃其殺人大計,利用女網友對他的愛慕及無知,遙控她執行計劃並找來他人充當他的步兵執行此行動。法官認為他對社會構成嚴重威脅。
本案原本有兩名被告,分別是首被告蘇緯軒(現年20歲,無業)及次被告蘇翰韜(現年31歲,補習老師)。他們同被控於2018年11月某日至12月31日期間,在香港與女子翟詠詩(現年21歲)及其他身份不詳的人串謀謀殺林靖峰。他們另被控於2018年3月某日至2019年1月1日期間,管有槍、滅聲器和彈藥。翟詠詩早前已承認兩項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並出庭指證兩名被告。最終次被告被裁定兩罪罪成,首被告則脫罪。翟則於昨日被法官判監6年半。
法官判刑指本案次被告蘇翰韜,因與林靖峰鬧翻而計劃要殺害他,但卻指示翟詠詩替他做骯髒工作,且利用翟因喜歡他而受蒙蔽,與她有性關係及遙控她執行其殺人計劃,且預先布局要翟與另外2人一同去殺人,他則與女友約會隱藏其指示他們殺人的行為。法官指該殺人計劃曾一度執行但最終失敗,眾人其後亦被捕且被警方發現涉案槍械。法官指幸運地因警方介入最終阻止了該殺人計劃,並稱讚警方的行動。
有關串謀謀殺罪方面,法官指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法官指次被告是本案的始作俑者,並指揮他人執行其計劃。雖然他曾在自辯時曾稱自己認識梁天琦及陳浩天,並為他們的組織提供裝備,似乎是想暗示自己的政治立場,但法官認為與本案並無關連,判刑時不會考慮在內。法官最終就該控罪判處次被告監禁27年;串謀無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方面,法官以監禁12年作量刑起點,因涉案槍械數量、曾發射過及打算用作殺人故加刑2年。法官指監禁14年為該控罪的最高刑期,但認為本案屬最嚴重的案件故亦合適,法官又下令該控罪與串謀謀殺罪同期執行。
據控方案情指,翟詠詩於2016年底在網上認識次被告,且曾與次被告性交,但二人並非情侶;2018年11月,次被告向翟指林靖峰到處騙財且背叛了他,因此想殺死林。其後,次被告把裝有3支真手槍等物品的袋交給翟保管,但訛稱是玩具槍,並着翟購置化學物,以製作炸藥殺人。翟在次被告介紹下認識首被告,並按指示把手槍等物品交給他,二人更曾一度聯同另一人同展開殺人計劃,惟因翟漏帶手機而失敗。次被告於2018年12月30日亦曾與翟到一間廢校試槍,次被告曾用手槍射穿一塊木版,最終次被告在2日後被捕。
案件編號:HCCC 33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