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通行證實施3周 維持僅發1張告票

202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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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疫苗通行證」後,警方僅發過1次告票。
港府於上月24日起實施「疫苗通行證」,市民進入政府或指定場所必須已接種至少1劑新冠疫苗,措施截至昨日(16日)已實施3周,警方僅發過1次告票,與上周的數據一樣。而涉「安心出行」相關的執法,則共檢控23次,發59張告票,並發2次勸喻或警告。
根據最新數據,截至3月16日,警方就第599L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疫苗通行證)規例》進行15次報告或巡查,僅發過1張告票,沒有檢控、勸喻或警告。收告票事主為早前曾提及的64歲男子,他於2月25日在將軍澳唐明街一商場被揭無戴口罩,以及未能出示疫苗接種紀錄或豁免證明書。
至於渉違「安心出行」相關的599F章規例,警方在餐飲處所作出868次報告及巡查,共檢控8次、發3張告票,以及1次勸喻或警告;在其他表列處所則報告及巡查1,347次,共檢控15次、發56張告票,以及1次勸喻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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