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歲港婦2010年酒店泳池遇溺不治 家屬興訟索償上訴遭駁回

2022031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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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中級法院今日駁回死者家屬的上訴。
1名33歲香港女子2010年7月1日從香港到澳門旅遊,期間入住澳門新口岸區一間酒店,及後在室外游泳池遇溺,1個半月後不治。死者的丈夫及母親在澳門法院提訴,向酒店及當值救生員索償,並上訴至澳門中級法院,今日(18日)被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
事發當日,死者與丈夫前往酒店的室外游泳池游泳,當時有一名當值救生員,及至當日下午,救生員聽到有人遇溺求救聲,自泳池淺水區跳下,約1分鐘後,游至泳池深水區,將遇溺女子救起並進行急救。
惟該女子因遇溺缺氧昏迷,入院治療49天後,於2010年8月18日死亡。死者丈夫及母親指,當值救生員未及時發現令死者事發5分鐘後方獲救,認為有人須為意外承擔責任;並指控酒店未有聘用足夠救生員。二人向初級法院興訟,初級法院認為未有法律規定酒店應聘用多少名救生員,故這種籠統的指控不足以令酒店承擔責任。
中級法院在上訴中指出,2名上訴人沒有對初級法院所認定的事實提出爭議,只提出新論點。中級法院指出,除非法律另有規定,上級法院不審理新提出的問題,裁定上訴理由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