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扔财物仅赔100港元 无家者认为践踏尊严 递信康文署促道歉

20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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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家者今与社协到康文署总部请愿。(陈德贤摄)
无家者财物被康文署弃置引争议,前者向政府索偿千元至万元,惟终仅获判偿100港元,有人因对裁决感不满,今日(4日)下午与社区组织协会到沙田康文署总部请愿,有职员接信。他们要求康文署就事件向无家者道歉,又认为仅象征式向70位无家者每人赔偿100港元,是践踏了无家者的尊严。康文署则表示,不会就判决提出上诉,并会考虑判辞,以筹划将来处理类似行动的安排。
对于康文署只象征式赔偿100港元,一名无家者表示,赔偿对他们很侮辱,又不足以重新购买床褥、衣物等。香港社区组织协会与无家者要求康文署向有关人士道歉,并与他们会面,讨论判决后的跟进工作。
社协引用判词指,康文署将无家者物品放满12个大垃圾车的处理不恰当,又指署方将物品放入垃圾车、乱成一团及混在一起,亦没有将物品分类或拍照,认为署方至少须合理保存或记录,期望政府能从善如流,于清洁行动开始前一日通知无家者,并改善存放物品的程序。他们促请当局制订“无家者友善政策”,向无家者提供储物设施,保障其财物安全。
事件发生于2019年12月21日的冬至前夕,警方驱赶居于深水埗通州街公园的无家者,他们的家当则被康乐及文化事务署当垃圾丢掉,并无于事前24小时通知。多名无家者其后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虽无家者获胜讼,惟因未有提供损失物品资料及价值证明,审裁官仅裁定署方须向每名无家者赔偿100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