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涉2019年參與荃灣暴動 獲准保釋候審

202204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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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25日,警方於荃灣發射催淚彈。
2019年8月25日荃灣一帶發生警民衝突,多人被捕。其中8人被控串謀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等罪,當中4名獲准保釋的被告,早前已在區院應訊。其餘4名一直還押的被告,則因疫情關係及懲教署的安排,排期至今天(6日)才在區院提訊。不過今日只有2人到庭,他們申請保釋同獲批。法庭把案件押後至4月26日再提訊。
8名被告依次為湯衛國(34歲,商人)、梁啟彥(27歲,汽車技術員)、鄧志康(25歲,公務員)、簡子聰(26歲,運輸工人)、潘世傑(28歲,機械技工)、陳慶龍(35歲,汽車維修員)、羅雅婷(44歲,無業)、鄧可盈(24歲,秘書)。潘世傑、陳慶龍、鄧可盈及羅雅婷早前已獲准保釋。至於其餘4人,今日只有湯衛國及簡子聰有到庭。湯獲准以20萬港元保釋,簡准以2.2萬港元保釋,保釋期間他們均不得離港,須守宵禁令及每周到警署報到。
8名被告同被控於2019年8月25日在葵涌永順街荃灣屠房外串謀參與暴動。湯衛國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他攜有29支行山杖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機;梁啟彥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他管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潘世傑另被指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羅雅婷另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攜有一支金屬棒。
最後,鄧志康及簡子聰同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其中鄧被指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一個彈射器連同彈丸,以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機;簡則被指指他攜有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及一把鎅刀,以及一部無線電通訊機。
案件編號:DCCC 11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