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處明起推新措施 非永久居民可身處海外申延長留港期限
20220407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入境處推出新措施。
入境事務處今(7日)公布,由於疫情持續,由明日(8日)起實施新便利措施,讓身在香港以外地方的合資格非永久性居民可申請延長逗留期限。新措施有效期暫定於今年12月31日屆滿,入境處會因應疫情發展檢視需否延長措施。
現時,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的人士在遞交申請和領取相關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或舊式的標籤)時均須身在香港。因應第五波疫情嚴峻和預計會持續一段時間,入境處一直積極探討如何進一步便利身處香港以外地方,但因疫情未能適時回港辦理延期逗留手續的香港非永久性居民。
為此,入境處明日起實施新措施,多個入境政策/計劃來港但現時身處香港以外地方而其逗留期限即將屆滿(一般為4星期內)的合資格非永久性居民,可按新措施申請延長逗留期限,包括一般就業政策(包括就業及企業家來港投資);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優秀人才入境計劃;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科技人才入境計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以受養人身份居留;修讀全日制課程的學生。
合資格申請人可經網上(www.immd.gov.hk/hkt/evisaonline.html),或透過其在港的保證人/獲授權代表按照現行的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流程遞交申請。如申請人仍然符合相關入境政策/計劃的資格準則,並獲信納其情況是早前在港居留的延續,入境處會考慮批准其延長逗留期限申請。獲批的申請人於繳費後可相關「電子簽證」。申請人全程可在香港以外地方辦理有關手續及激活延長逗留期限的「電子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