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獲聘後確診 痊愈職位不保 平機會首為新冠康復者興訟

2022042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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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機會首次為涉及新冠肺炎的殘疾歧視個案興訟。
平等機會委員會(平機會)首次就涉及新冠肺炎有關的殘疾歧視個案提出訴訟。一名男子前年7月應徵業務發展經理獲聘,但在履新前確診新冠肺炎,康復後僱主即反口指其職位已被他人取代。男子認為該公司乃因他曾患新冠肺炎而拒絕聘用他,遂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今(21日)代表男子入稟區院法院,控告該公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並要求該公司書面道歉,並就情感及收入損失賠償7萬港元。
本案申索人蕭志銳(譯音、25歲),答辯公司為大通金融技術有限公司。申索書指申索人於2020年6月申請答辯公司的業務發展經理一職,他當時在另一間公司亦任職同一職位。經面試後,申索人在同年8月獲通知受聘,雙方同意申索人將於同年9月1日履新。惟申索人於8月12日確診新冠肺炎,並須隔離接受治療。他期間曾致電答辯公司,告知對方自己的情況及未知出院日期,對方人事部則着他出院後再聯絡,以安排新的履新日期。同月29日,申索人檢測後呈陰性及康復,獲准出院並獲發有關證明。申索人其後聯絡答辯公司,通知對方已出院,雖他曾建議留家觀察數天,但他亦重申可於原定履新日期上班,並依對方要求把相關醫療證明電郵給對方。
答辯公司稱稍後聯絡他,同日卻以電郵方式告知他有關職位已被人取代,拒絕向他提供職位。申索人認為答辯公司此舉乃因他曾確診新冠肺炎而作出的歧視行為,遂向平機會投訴。在調解失敗後,平機會代表他興訟,要求法庭聲明答辯公司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須以書面向申索人道歉。而申索人因此損失一個月薪金收入,且感到受冒犯及侮辱等,亦要求法庭頒令答辯公司須就情感及收入損失賠償7萬港元。平機會表示,今次是首次將與新冠有關的殘疾歧視個案帶到法庭,並希望藉此提高公眾的意識,以及提醒僱主工作間的殘疾歧視屬違法,僱主不應歧視已康復的求職者或僱員。
案件編號:DCEO 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