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卓人金鐘放請願氣球 違民航例罪成加監2周

20220428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民間人權陣線去年元旦請願期間,現時正為多宗非法集結案服刑的工黨李卓人,被指與社民連曾健成在金鐘立法會道,於受管制空域放寫有「釋放政治犯」直幡的氫氣球,對附近航線構成危險。2人被票控違反《民航條例》的附屬法例,李卓人則另被票控1項阻差辦公罪。李否認2項傳票罪後受審,今天(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2罪均成立。裁判官判他罰款3,500港元及監禁3星期,但其中1個星期准與李現有的刑期同期執行,換言之李就本案須加監2星期。
65歲被告李卓人被控於2021年1月1日下午4時27分,在香港金鐘立法會道,即受管制空域放飛一個超過2米的氣球,而沒有得到行政長官的許可。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阻礙高級督察鍾廷森依法執行職務。同案曾健成早前已承認控罪,被判罰款2,500元。
裁判官葉啓亮裁決時指,案發時曾李2人分別手執涉案氣球與氣球的繩尾。當鍾高級督察要求檢取該氣球時,李將繩尾交予曾,然後踏前一步、張開雙手並擋在鍾面前,曾隨即放飛氣球,2人動作似有默契,使鍾未能檢取氣球。而且李注意到氣球正在升空,用身體壓向鍾令對方未能阻止氣球飛去,因此裁定李有份放飛氣球及阻撓警方執法,裁定其2罪成立。控方透露李有5項案底,辯方則指李仍處監禁,預計今年9月才服刑完畢,冀法庭能夠考慮量刑整體性,准部分刑期同期執行。
案件編號:ESS 20478, 2047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