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漢嘉頓山傷4晨運客 今認企圖謀殺罪稱欲尋死

202205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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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名事主送院時須戴上頸箍及氧氣罩。
3年前深水埗嘉頓山發生兇徒隨機持生果刀刺人事件,一名曾自殺未遂的內地男學生當日刺傷4名女晨運客,令她們頸背受重傷。這名內地青年今天(4日)在高院原訟庭承認4項企圖謀殺罪,法官決定先為他索取精神科報告,將案押後至6月6日,屆時聽取求情及判刑。案情透露,被告直言當日想將4人置諸死地,目的是為了獲判死刑。但由於香港不設死刑制度,因此他犯案後,便返回內地自首。豈料對方卻說他是在港犯案,不能受理。他惟有返回香港,在邊境落網。
現年26歲的被告劉越騰,報稱學生,在內地長大,事發時居於嘉頓山旁邊的美荷樓青年旅舍。他被控在2019年10月11日,在深水埗近石硤尾配水庫(嘉頓山)山邊企圖謀殺吳伯弟、劉文聯、張軒娣及林琼琼(50至57歲)。案情指,當日早上約9時許,來自內地的吳、劉及張相約到事發地點晨運,而林亦在該處做運動,期間林留意到被告一直站在附近。約1小時後,被告突然取出20厘米長生果刀刺向林的背及頸,令她血流如注。其餘3名事主目擊事件慌忙逃跑,被告卻從後追上,用生果刀先後向她們施襲。4名事主分別頸、背、心口、腹部受傷,其中張須入住深切治療部,原有焦慮症的林,事後更患創傷後遺症,需要作跟進治療。
被告在犯案後離開香港,至在同月13日下午,經深圳灣管制站再入境時被警方拘捕。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他在2019年10月1日來港,在超市購買涉案生果刀打算自殺,結果不成功。他及後改變主意,決定襲擊他人,卻發現原來殺人較自殺更困難。被告續指,事發前他曾多次到訪嘉頓山,當時已想過傷人,惟始終未鼓起勇氣,直至當天他觀察良久,認為是機會,便伺機向4名素未謀面的事主落手。事後他想過留在現場等警察,但始終因害怕而逃走,並乘的士擬返內地,只是當時身上沒有證件,後來又發現雙程證過期。輾轉下他用護照返回內地,恤髮後便向內公安自首,卻獲告知因他是在港犯案,公安不能拘捕他。他於是便再返回香港。
案件編號:HCCC 17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