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向報案人被捕人索貸款 認索取利益罪候判

202205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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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區嘉曼今天在觀塘法院認罪。
一名女警在前年1月至3月,未經許可向一名盜竊案報案人索取100萬港元貸款,並接受一宗打鬥案被捕人所提供的6萬港元貸款,被廉政公署拘捕。她今天(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1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名,裁判官劉淑嫻下令將她還押至8月12日求情及判刑。案情透露,被告透過WhatsApp向人借貸,稱自己要與丈夫展開訴訟,爭取子女撫養權。
47歲被告區嘉曼,她原被控2項訂明人員索取利益及1項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她今承認其中2罪,餘下一罪則留在法庭存檔不予起訴。案情指,被告於1994年加入警隊,她自2019年7月起被調派到東區警區刑事調查隊。同年11月15日,一名李姓女子因其餐廳被盜竊報警,被告和李在警署內會見,及後兩人透過電話及WhatsApp保持聯絡。2020年1月8日,被告致電李要求借款100萬港元,稱要用錢替其妹妹還債,及與丈夫進行訴訟,爭取子女撫養權。被告又透過WhatsApp向李提議簽署借據,並表示可每個月向李還款2萬港元和支付5,000港元利息,惟遭李拒絕。
案情續指,2019年8月21日,被告與一名涉在公眾地方打鬥被捕的胡姓男子進行警誡會面,事後兩人仍保持聯絡。2020年5月8日,被告透過WhatsApp向胡表示因為要與丈夫進行訴訟,爭取子女的撫養權,急需籌措款項,因此向胡借貸6萬港元。被告稱願意在2星期內償還及支付2萬港元利息。胡最終同意借款,並於同年5月11日在九龍灣將一張6萬港元的現金支票交給被告。被告今天認罪後,辯方申請押後求情,因被告另涉一宗涉款53萬港元的洗黑錢案;被告已就該案認罪,並預料會向控方提供進一步協助。
案件編號:ESCC 2142/2021、KTCC 2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