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偷錄販毒案聆訊 印尼聲請漢認藐視法庭囚8日

2022050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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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辯人SUDEWO前年被捕時,向記者舉起V字手勢。
一名持「行街紙」留港的印尼男子,前年在高院旁聽一宗販毒案聆訊時,暗中錄音及拍照再傳給友人,期間錄音內容卻在庭上播出,事件東窗事發。他繼去年2月被刑事控告一項「法庭內攝影」罪後,再被民事起訴藐視法庭。藐視法庭案今天(5日)在高院原訟庭開庭審理,被告承認責任,法官李素蘭指他故意犯案,而且沒有人知道第三者收到影像後會如何處理,形容案情嚴重,判他入獄8日。之後律政司申請5萬港元訟費,但法官考慮到答辯人是以免遣反聲請者身份留港,只下令他向律政司支付500港元。至於其刑事案件,將會在6月1日再提訊。
現年57歲的答辯人SUDEWO,2018年來港。案情指,2020年9月1日早上10時許,高院11樓26號法庭進行一宗販毒案聆訊,期間公眾席突然響起一段錄音,內容正是聆訊中法官和各律師代表的發言,法官見狀即把聆訊暫停。事後答辯人承認用手機錄音,聲稱是因為對案件有興趣。法庭書記進一步了解,發現答辯人除錄音外,還拍了2張照片,一張是拍攝法庭外張貼的法庭日誌列表,另一張則是庭內情況,答辯人已把影像傳給名為「MONEY」的人。答辯人及後應書記要求刪除有關影像,同時暗中將他與「MONEY」的通訊紀錄也一併刪除。
今次事件其後轉交警方跟進。答辯人在警誡下稱,他的友人與該宗販毒案有關,他是為了友人才到法院旁聽。他知道法庭內不能拍攝,但為了證明自己確曾到訪,同時為着更清楚將聆訊過程告知友人,於是拍照及錄音。控方指,答辯人的行為阻礙聆訊進行,而且影像流出,可能令相中人被認出,甚至有被恐嚇的風險。答辯人求情指,他已感到後悔,願意向受影響的人道歉,又指犯案是因為不熟悉本地法律,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HCMP 1263/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