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倉大火死因研訊 裁判官狠批若及時報警或可免悲劇

20220510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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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表示不接納時景恒的證供。
除了裁決及提供建議,死因裁判官亦對事發時時昌員工的處事方法,及消防處內部的處事習慣作出批評。根據證供,時昌區域經理黃家晉最先發現火警,但他並沒有報警,其上司呂國榮更要求「等埋我先報警」,同在現場的下屬宋國光及保安員袁志強也沒有報警,最終在黃發現火警28分鐘後,才由保安主管陳滿根報警。從閉路電視見到,發生火警後15分鐘,有大量濃煙從3樓迷你倉大門湧出,裁判官批評,即使單看閉路電視片段,任何人見到如此大煙,都會知道火警未救熄。根據政府化驗師為事件制作的模型,火種蔓延至整個儲存室需時約20分鐘,若黃及時報警,可能可以阻止一場悲劇,但今次延誤報警就令到火勢一發不可收拾。裁判官又表示不接納時昌負責人時景恒的證供,指他作為老闆,如果他有叫下屬報警,其下屬無可能選擇不報警;如果他聽到「啲煙飆晒出嚟」,即使下屬表示可自行處理,他也應該要求下屬報警。
另外,裁判官批評事件顯示消防員缺乏文字紀錄,資訊大多靠口耳相傳,消防處缺乏系統交流、各有各做,形容「好聽就係執生,唔好聽就係睇彩數」。資訊傳遞混亂,上級與下級無法交流令情況變得危險,例如曾有消防長官作供表示無聽過火場內曾出現不同顏色的火、又不知道曾有煙火特遣隊成員在火場內只逗留了1分鐘便支持不住要離開。裁判官認為長官應要掌握這些資訊,特別是以上不尋常情況,去考慮是否適合派遣一段長時間都沒有入過火場的消防員入內工作。消防員使用對講機的文化亦值得關注,重聽對話錄音,常會發現有人講話但沒人回應,火場內接收訊號亦時有困難,但這不是第一天出現的問題,消防處應準備相關設備解決問題。
再者,在張耀升出事後、搜救過程後期才有人啟動Mayday搜救程序,根據庭上各位消防長官的口供,他們均表示救人最重要,啟動Mayday只是為了加派人手做救援行動,時任副消防總長江炳林更指,若啟動了Mayday,就會有更多工序要做、要花更多時間。裁判官不禁質疑江作為高層,明明覺得現行制度有問題,但都不去提出、不反映,是否陽奉陰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