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無交選舉申報書 2名前年立會選舉候選人明判刑

20220511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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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前年報名參選立法會,但是次選舉其後因疫情中止。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2020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新界西地方選區2名屬同一名單的候選人,沒有按照《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規定提交選舉申報書。2星期前2人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案件原定今日(11日)判刑。但由於控辯雙方就有關量刑的案例有爭議,主任裁判官錢禮指須時考慮,將案件押後至明天(12日)判刑,2人今天須繼續還押懲教署看管。
被告早前承認的案情指,2名被告趙寶琴(47歲、護士)及王振霖(41歲、巴士司機)於2020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內報名競逐新界西地區直選。2人分別為同一名單的第一及第二名候選人。有關選舉其後按《緊急情況(換屆選舉日期)(第七屆立法會)規例》中止。據上述規例及《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候選人要在2020年9月29日或之前,向選舉事務處提交選舉申報書,但2名被告經選舉事務處提醒後,都無在限期前呈交申報書。選舉事務處遂將事件轉介廉署調查。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2名被告承認因疏忽而漏交選舉申報書,但其後已補交相關文件,過程中亦沒有任何選舉支出,顯示他們無意損害選舉廉潔及公正性。辯方指,趙寶琴是一名社康護士,服務社會超過10年,須要照顧年邁的母親。而王振霖曾設立社企助退休人士就業,熱心服務區內長者。王承諾不會重犯及參選,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TCC 153/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