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頸刀刺女兒要求分居妻見面 患妄想症前警員判住院令
前男警員為了與分居妻子見面,竟將8歲女兒的生命作賭注,致電妻子恐嚇要與女兒同赴死,更付諸實行。用皮帶套住女兒頸,再拉走她的墊腳櫈,並且以刀指向女兒胸口時戳傷對方,幸好警方及消防及時到場救人才不致釀成悲劇。這名前警員於上月在區域法院承認刑事恐嚇及虐兒2罪,在求情時聲稱因為接受不到妻子有外遇,大受打擊下才犯案。法官今天(11日)判刑指被告患妄想症,因婚姻問題導致本案發生。考慮精神科醫生建議後,判被告入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接受為期12個月的醫院令。
41歲被告以「WWS」作為代號,他承認於2021年6月15日,在其粉嶺住所恐嚇妻子Y會使女兒X人身受害,及於同日同地虐待X。控方指被告案發前已經辭去警員一職,事發時屬於離職中休假。
被告今日沒有律師代表。法官引述被告的多封求情信,指其家人和朋友都稱讚他孝順顧家、謙謙君子。被告親筆求情信中提到他服務警隊時,因工作有效率及成功破案而獲得嘉許,並指案發時無心傷害女兒,在精神影響下才犯案。精神科醫生報告指被告患有妄想症,建議法庭判醫院令;心理專家報告亦指被告重犯機會高,須接受適當治療。法官續指本案情節嚴重,若非執法人員及時到場救人,後果難以想像,幸好事主案發後沒有患上嚴重創傷後遺症。考慮到被告認罪、犯案理由等因素,故接納精神科醫生建議,判處被告醫院令。
案件編號:DCCC 112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