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選期間安排免費表演書法班 歐頌賢舞弊罪成囚4個半月

2022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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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歐頌賢今被判處即時監禁。
在2019年競逐中西區區議會議席失敗的候選人歐頌賢,在選舉期間提供歌唱表演及免費書法班,以誘使選民投票給她,因而被廉政公署拘捕起訴。她經審訊後,於上月底被裁定2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罪名成立,今(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4個半月監禁。裁判官指出,案例早已告誡選舉候選人,舞弊行為必定會遭嚴懲,以維持選舉的公平公正及公信力,因此本案唯一合適的判刑是即時監禁。
45歲被告歐頌賢,被控於2019年10月10日及16日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歌唱表演以誘使對方投票予她;及向另一人提供書法班,作為對方在選舉中投票予她的誘因。裁判官早前裁決指,被告在2次活動中均有豎立印有其肖像的易拉架,認為這流露出其意圖正是誘使選民投票給她,因而裁定她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生於中產家庭,接受高深教育,會做義工關注青少年的個人發展。被告因為對法律無知及低估其後果才會犯案,現已後悔並承諾不會重犯,冀法庭能夠判處其社會服務令或緩刑。惟裁判官判刑指,案情是被告選擇在人流較多的時間及地點進行歌唱表演及書法班活動,社會服務令或緩刑都不足反映控罪嚴重性。翻查資料,被告案發時參選中西區區議會大學選區選舉。最終該選舉由任嘉兒以3,135票勝出,而被告則獲127票落敗。
案件編號:ESCC 149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