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重啟玻璃樽生產者責任制立法 料2023年實施徵費

2022051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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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公升容量的玻璃樽將徵費1港元。
酒精飲料多以玻璃樽盛載,港府重啟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的立法工作,目標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受規管物品規例》,最早可於2023年首季全面落實計劃,每公升飲品玻璃樽飲品將徵費1港元。
本港於2020年每日棄置約156公噸廢玻璃容器,為減少玻璃棄置量,環保署原訂於2019年為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立法,惟當年廢玻璃容器回收服務因社會不穩而暫停,2020年又因疫情與餐飲業環境等考慮因素,而暫緩立法。環保署最新認為,疫情已漸趨穩定,經濟活動有序恢復,是適當時機重啟立法工作,盡快全面推行玻璃飲料容器計劃。
條例通過立法會生效後,飲料供應商須先向環保署登記為登記供應商,才可在本港分發以密封玻璃飲品。登記供應商須申報玻璃樽飲料的銷售資料作徵費之用,每公升飲品容量擬收費約1港元。而若供應商自行安排回收並重用玻璃樽,將獲豁免徵費。環保署指出,該署日後將按通脹率、目標回收量等因素,檢討徵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