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基金案法律人員涉作出專業失當行為 律師會稱將公正跟進投訴

20220523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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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起)香港律師會副會長余國堅、黎雅明,會長陳澤銘,副會長湯文龍。
警方國安處早前拘捕5名「612人道支援基金」的信託人,指他們涉違《港區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同時發現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已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香港律師會會長陳澤銘今(23日)確認,已收到該投訴,會方作為監管團體,會按既定機制處理,並已就事件成立調查委員會,惟因有關程序屬高度機密,不能披露任何詳情,但強調會方是非常重視律師操守,不論被投訴者最後是否涉案等,會方都會公正、中立、認真處理。
陳澤銘在記者會上被多次問及有關案件詳情,例如涉及多少名律師、程序時間表等,陳均以案件屬高度機密為由,拒絕透露,並稱香港奉行「無罪推定」,在未被定罪前均是無辜,故認為任何披露均不適宜。加上有關處理的既定程序已行之有效多年,過往都不披露,若是次披露即不公平,最多只能說,是次收到一個投訴,而該訴或涉及多過一個投訴人。至於一般來說,律師是負責為被告找大律師處理案件,而律師及大律師的收費、服務性質、時限等,均應有文件證明,而該文件只有法庭能看到,因此律師及大律師有責任確保不誤導法庭。
陳澤銘另確認,今次為國安處首次向會方作此類投訴,亦是首次有律師因「612人道基金」而遭投訴。但他指事件仍在初步階段,屬內部調查,並非刑事程序。惟若根據相關法例,如投訴成立並且事件嚴重,會轉交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多名本地及海外律師組成的「律師紀律審裁團」跟進,涉案律師最終有機會被剔除在律師名冊外。他另指,一般調查需時很久,實際情況視乎資料多寡,以及因會給予被投訴人充足時間答辯及回應;會方在可行時會向外界透露更多,而最終結果亦會刊於年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