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朱」車撞人後拒提供呼氣樣本 今認罪准保候判

202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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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玻璃朱」朱庭萱(前)。(楊銘輝攝)
女網紅「玻璃朱」朱庭萱今年初駕車撞到一名菲律賓籍男子,事後又未有提供呼氣樣本作酒精分析,被落案起訴不小心駕駛罪及「在體內酒精濃度相當可能超過訂明限度下沒有提供呼氣樣本以作酒精分析」罪。她今天(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認罪。主任裁判官嚴舜儀聽取辯方求情後,將案件押後至6月28日判刑,並為被告索取感化報告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候判期間以原有條件保釋外,不得駕駛任何車輛。
47歲被告朱庭萱,控罪指她於2022年1月28日,在香港灣仔道與天樂里交界,在道路上不小心駕駛車輛;及於同日同地在檢查呼氣測試,顯示其呼氣中的酒精比例相當可能超過訂明限度,而被一名警長要求她提供2份呼氣樣本,以供認可呼氣分析儀器加以分析時,無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該等樣本。被告承認的案情指,今年1月28日約0時40分,被告駕車停在灣仔道左一線,當交通燈為綠燈時,朱駕車前行,違例左轉入天樂里,使車輛的左前身撞到1名54歲菲律賓籍男子的腰部。其後交通警到場,被告在第一次酒精呼氣測試下,發現酒精含量超標,交通警員遂帶她回警署,要求她進行舉證呼氣測試,朱拒絕提供呼氣測試樣本。控方指被告有3次交通刑事定罪紀錄,包括2次不小心駕駛及1次酒後駕駛。
辯方求情指,朱是一位單親媽媽,獨養一名兒子,並須照顧年邁雙親,是家庭經濟支柱。她自1995年開始任職股票經紀至今,亦有撰寫食譜及經營網上頻道。辯方於庭上遞上16封包括她自己丶兒子及社會各界人士所撰寫的求情信。被告表示有悔意,承諾不會再犯,她已經把車賣掉,並承諾戒酒,表示自己曾接受戒酒輔導。辯方續指被告最近一次交通刑事定罪紀錄是2016年1月,距離至今已超過5年,法庭可以參考案列,考慮5年內沒有交通刑事定罪紀錄,可以當今次為初犯。是次案件在同類案件中不算嚴重,被告坦言認罪及有悔意,懇請給予被告最後一次機會,希望法庭就不小心駕駛罪判處罰款,而另一控罪則以緩刑處理。
案件編號:ESCC 8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