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養餐標示不符 總脂肪含量最高超2.3倍 食1個月動輒1.4萬元

202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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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愈來愈着重健康,加上要維持理想身形,部分人或會選購營養餐。消費者委員會透過訂餐及營養素成分測試,發現此類營養餐的餐單並非全部都由營養師設計,9款營養餐樣本中,8款有營養標示,但全部均有至少1種標示的營養素含量與檢測結果不符,其中1款的總脂肪含量,較標示值高逾2.3倍,或致減重不成,徒添其他健康風險。
消委會隨機訂購9款營養餐,此類營養餐不如外賣點餐般每次可購買一餐分量,最少由訂2天至2星期共20餐不等,而且價格懸殊,平均每餐由64港元至219港元不等。若連續1個月訂足3餐,共90餐的最高收費可逾1.4萬港元。營養餐的其中一個最大賣點,營養得來又可減重,除了一款包裝上未有標示營養標示,其餘8款樣本均有至少1種標示的營養素含量與檢測結果不符,其差異更超出相關技術指引的要求。
所有樣本中,其中3款的總脂肪含量、5款的碳水化合物含量、1款的蛋白質含量,以及 2 款的能量含量差距,均超出標示20%以上,不符合食安中心《營養標籤及營養聲稱技術指引》的規管容忍限,其中一間公司提供的咖喱雜菜慢煮豬扒長通粉,其總脂肪含量方面就較標示值高逾2.3倍。另有公司提供的番茄肉丸黑豆意粉,其碳水化合物含量較其標示值少77%。消委會已將資料交予食物安全中心跟進。訂購樣本當中,有2款營養餐幾乎達到成人每天的鈉建議攝入量,有2款每日吃2至3餐亦會接近或超過成人每天的鈉建議攝入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