煽惑攻擊美心港鐵電視發射站 無綫前員工罪成判囚12個月

20220616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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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曾於無綫電視(TVB)任職之男子,涉嫌於2019年8月至11月期間,在網上連登討論區發布貼文,呼籲示威者損壞港鐵站閉路電視、「大裝修」美心食品、「狙擊」TVB藝人、杯葛TVB廣告客戶及「火攻發射站」等。他早前否認3項煽惑他人刑事毀壞罪受審,於本月初(2日)被判罪成。案件今早(1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劉淑嫻指被告的行為自私,考慮被告沒刑事紀錄,以6個月為量刑起點,每項控罪4個月分期執行,因此共判監12個月。
現時27歲被告張建華,報稱技術員,他被控於2019年8月9日、11月14日及11月19日,分別非法煽惑其他不知名人士,無合法辯解而摧毀香港鐵路公司的閉路電視、美心麵包店、商店、餐廳或業務、及電視廣播公司的發射站。
辯方求情指,背景報告表示被告缺乏守法意識,低估今次事件的法律後果,因受到社會氣氛所影響而犯案。被告有悔意,今次是慘痛的教訓,自從被拘捕後已沒有在網絡上發表言論。辯方庭上遞上3封求情信,當中提及被告因今次事件可以與家人重建關係。大律師指出雖然今次案件被告在公開平台發布有關言論,但得到回應的數量甚少,亦沒有證據顯示有任何人因被告言論而作出破壞行為,並請求法庭在考慮量刑時,從輕發落。裁判官則在判刑時指,截至2021年12月連登討論區的瀏覽量達1千多萬次,可見互聯網的資訊可廣泛傳播。案發時香港正經歷大規模暴力示威,被告鼓吹破壞被認為「藍絲」的機構。法庭認為被告的行為自私,3項控罪中的有關貼文在連登討論區分別得到17、13及10個回應,回應數量不多。裁判官以6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經審訊後定罪沒有減刑,但部分刑期可同期執行,最終判3罪總刑期為12個月。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高級督察陳穎於判刑後表示,警方歡迎法庭裁決,藉此強調任何人在網上作出違法行為及實質作出行為同樣嚴重,指有人會因為網上言論作出實質干犯罪案行為,破壞社會秩序及公共安全,今次法庭判刑反映嚴重性,能起阻嚇作用。她指個人的言論自由,是各人盡責任構成,法律賦予權利的同時也有相應責任,任何人不應濫用網上平台或任何媒介煽動仇恨及鼓吹暴力。警方不會姑息在網上犯法人士,會將犯人繩之於法,確保社會上其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得以保障。
案件編號:KTCC 1334/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