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慳每月贍養費2500 少報逾300萬收入 離婚男被廉署起訴

20220622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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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歲男子涉嫌作假證供,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
廉政公署昨日(21日)落案起訴一名案發時已離婚的物業代理,控告他涉嫌妨礙司法公正及作假證供,在向家事法庭申請免除支付每月2,500港元贍養費以供養子女時,少報其收入逾300萬港元。他已獲准保釋,明日(2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以待案件轉介區域法院。
被告吳文錦(37歲)為地產代理公司首席聯席董事,他被控6項作出傾向並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名,以及一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名。被告案發時為一間地產代理公司分行主管,除了每月底薪8,900港元,可就自己及其屬下物業代理促成的物業交易分別賺取銷售佣金及主管佣金。家事法庭於2017年頒令,被告每年有6個月須向前妻支付每月贍養費2,500港元,以供養二人的孩子。惟被告2018年以財困為由,向家事法庭申請免除向前妻支付上述費用,申請於2020年獲批。
其中6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間,意圖妨礙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連串有妨礙司法公正傾向的作為,即涉嫌向家事法庭送交載有虛假內容的文件;餘下一項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9年2月21日,在家事法庭訴訟中作虛假陳述,指自己每月收入約為8,500港元。廉署調查發現,被告於2017年6月至2019年1月期間的20個月內,每月從公司賺取2.1萬至約77萬港元不等,惟他向家事法庭提出上述申請時,少報了該段期間所得逾300萬港元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