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泳池溺斃 救生員及負責人認夾假口供 獲判感化及社服令

20220627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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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去年9月接報,指一名7歲女童於馬鞍山帝琴灣會所泳池懷疑遇溺,送院搶救後不治。警方調查後拘捕該泳池負責人及2名救生員,指3人涉嫌向警方提供假口供,隱瞞事發時只有1名救生員當值,控告3人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其中1名救生員於上月認罪及判刑,其餘2名被告亦於本月8日認罪,今日(27日)在沙田法院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指被告戴翔的感化報告正面及莫肇毅的社會服務令報告正面,因此接納有關報告,判處戴翔接受12個月感化,莫肇毅則獲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歲報稱救生員被告戴翔面對的控罪,指他於2021年9月23日在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即2021年9月22日大約下午5時30分到達帝琴灣凱琴居游泳池;及於同日大約下午6時10分按朱禮言指示前往泳池泵房加漂白水,以誤導偵緝警員池俊偉。另一位28歲報稱游泳池服務承辦商的被告莫肇毅,控罪則指他於2021年9月23日在馬鞍山警署明知地作出虛假的陳述,即朱禮言及戴翔於2021年9月22日下午5時至9時於帝琴灣凱琴居游泳池工作,以誤導偵緝警員鍾雄。至於涉案另一被告朱禮言,早前已承認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罪,於上月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早前就本案求情指,戴案發時只有19歲,有半年救生員經驗。當日他原在其他地方工作,於下午收到訊息,被指派到案發地點,當時並不知該處有事發生,到達現場才知有人遇溺不幸去世。他跟警員錄口供時,一時驚慌下作假口供,無考慮到說謊是愚蠢的做法。莫的代表大律師則強調莫沒有案底,及認罪節省法庭時間。大律師又指出涉案物業管理公司亦責任重大,無確保救生員出席人數及於求生員人數不足時關閉泳池。
案件編號:STCC 426/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