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朱」車撞人後拒供呼氣樣本 判200小時社服兼停牌2年

202206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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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網紅「玻璃朱」朱庭萱今年初在灣仔駕車撞到一名男途人,兼拒絕配合警員要求,進行呼氣測試,因而被起訴各一項不小心駕駛罪及拒絕提供呼氣樣本罪。朱早前承認2罪,今早(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200小時社會服務令、罰款2,000港元,並須停牌2年及自費完成駕駛改善課程。
47歲被告朱庭萱,案情指今年1月28日約凌晨1時,朱在灣仔道違例左轉入天樂里,撞到1名54歲菲律賓籍男子,使對方的腰部受傷。交通警到場後,朱在第一次酒精呼氣測試下,發現酒精含量超標,但當她被帶返警署,被要求進行舉證呼氣測試時,則拒絕提供呼氣測試樣本。
控方早前透露,指被告過往有3次交通刑事定罪紀錄,包括2次不小心駕駛及1次酒後駕駛。辯方今天求情指,被告的感化、社會服務令報告,以及由東華三院戒酒服務的社工所寫的報告,其內容均屬正面,顯示被告有悔意,決心改過自新,改善自身飲酒及駕駛的問題。裁判官判刑時指,接納報告的建議,判罰被告接受社會服務令及罰款,另須停牌2年。最後裁判官告誡被告,若在停牌令下駕駛是嚴重罪行,她在此期間最好遠離駕駛座。
案件編號:ESCC 852/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