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去年7.1禮賓府縱火 2男女下月轉區院提堂

20220628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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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王俊彥(蒙頭者)須繼續還押。
去年7月1日凌晨有人向禮賓府投擲易燃物,警方在場檢走多個石油氣罐及助燃劑,並於翌日在馬鞍山拘捕1名男疑犯,控告他縱火罪。事發接近1年後,警方以相同罪名落案起訴另1名19歲女侍應。2人分開2案今天(28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控方申請合併2案並呈交轉介文件。裁判官批准控方申請,案件將於7月19日在區域法院提堂,此期間男被告續須還押,女被告則獲准擔保。
2名被告分別為王俊彥(24歲、無業)及盧凱瑤(19歲、侍應)。2人同被控於2021年7月1日,在香港中環上亞厘畢道香港禮賓府,無合法辯解而用火摧毀或損壞屬於香港特别行政區政府的財產,即香港禮賓府範圍內近下亞厘畢道的植被,意圖摧毀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毀或損壞。
男被告自去年7月首次提堂後,一直還押至今,他今日沒有保釋申請。女被告則有保釋申請,裁判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女被告以1萬港元保釋,並不得離港、須每天到警署報到及每晚守宵禁令。
案件編號:ESCC 1114/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