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灣村違法建路 中邦發展再被票控7.19續審

20220629
東網電視
更多新聞短片
西貢相思灣村被揭有人非法於綠化地帶上違法建路再借勢發展,涉事公司中邦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中邦)被規劃署票控1項「沒有遵從恢復原狀通知書」罪,去年4月被判罰款8.07萬港元。惟直至去年8月,中邦仍未恢復土地原狀,規劃署遂再次票控中邦。裁判官早前已裁定表本案證成立,案件今天(29日)於沙田裁判法院繼續進行單方面聆訊。控方今早原本作結案陳詞,惟主審暫委裁判官黃向戎與控方對於早前證人所作之證供內容有分歧,裁判官需時重聽錄音。此外,控方亦申請重啟舉證程序,再傳召專家證人作供。結果裁判官批准控方傳召專家,將案押後至7月19日續審。
傳票指,被告中邦發展有限公司於2021年6月16日至8月10日,沒有遵從日期為2019年11月12日的通知書命令,將涉案土地恢復原狀。自案件開審以來,中邦一直沒派代表應訊。控方結案陳詞指,控方已列舉4大罪行元素,舉證被告公司有干犯控罪,包括被告擁有的土地上有填土工程;該土地位於綠化地帶;規劃署向被告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及被告沒有將土地恢復原狀。控方指尾3項爭議不大,法庭在審訊時主要關注第1項元素,而規劃署職員早前作供時已根據其親手拍攝的照片、工作經驗、對西貢區的認識、實地考察、對比圖片和舊文件、查冊等,敲定填土工程位於管制範圍,而涉案土地屬於被告。
控方續指,被告公司選擇缺席聆訊,因此本案只能進行單方面聆訊。由於此類案件判罰相對較輕,一般只是罰款處理,毋須監禁,被告有提證責任為自己列舉抗辯理由。裁判官就表示呈堂相片中,涉案道路舖上泥土,有些草長了出來。控方回應稱即使被告曾盡其努力令道路長出了草,也應該由辯方自行向法庭陳述。法庭毋須憑空為被告想像各式各樣辯解理由。
控方早前進行舉證時,所呈上的地政署文件及地界索引,內容均包含免責聲明,列明土地界線不可視為最終定界,地段面積應小心處理,量度面積與註冊面積可以相距甚遠。今天裁判官對呈堂文件上地界的準確性表示關注,控方遂申請重啟控方案情,傳召1名專家證人就此方面作供。裁判官考慮後決定批准控方申請,但只限納入1份新的專家報告,而且該專家不可就本案事實給予意見,只可就早前呈堂的索引圖上的黑色地段是否有經過測量、以及相關文件的免責聲明給予證供。裁判官下令控方須在7月14日或之前向法庭及被告公司提交專家報告,案件將押後至7月19日續審。
案件編號:STS 732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