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區議員涉記招煽惑集結 自辯稱到場僅為支持民陣上訴

202206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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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陳榮泰今作供自辯。
現已宣布解散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於2020年申請在7月1日遊行。警方發出反對通知書後,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曾健成、梁國雄等8人,被指舉行記者會,煽惑他人無視警方反對繼續出席遊行。其中7人去年認罪,判囚6至12個月。餘下的前區議員陳榮泰,則否認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今(29日)在區院續審。被告作供自辯表示當日只是「撐場」,支持民陣就警方的決定上訴,強調自己不會犯法,更不會叫人犯法。案件明天(30日)下午繼續,由控方作結案陳詞,之後辯方則會在7月8日結案陳詞。
現年58歲的被告陳榮泰,被控於2020年6月30日,在終審法院外非法煽惑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的集結的公眾遊行。被告自辯時透露,由於不想妻子受本案連累,因此已跟她離婚。被告表示,案發前1天曾健成通知他,陳皓桓翌日會在終院外舉行有關7.1遊行的記者會,希望被告來「撐場」。被告說,以他認知,記者會目的是支持民陣就警方的決定提上訴。他想起過往的確有上訴得直的個案,他希望遊行會獲批准,於是選擇出席。
被告指,從來沒有人向他談及記者會的詳情,他亦沒有追問,因為他沒想過要發言,坦言「自己都覺得自己係無角色」、「唔想搶人鏡頭」。當日他只是站在後排旁邊,隨其他人做指定動作,即舉起印有「7.1齊上街」、「反對國安法」的標語。直至後來陳皓桓談及是以個人身份名義發言,甚至說到「相信企喺後面嘅人知道有俾人拉、俾人告嘅風險」,被告覺得不妥,與他出席記者會的原意有別,因此主動要求「講幾句嘢」。被告重申,他之所以應邀出席,是想支持民陣上訴,他沒有犯罪意圖或動機,從沒想過會被捕。控方質疑,被告既曾經與陳皓桓等人舉標語,又和他們合照,反映被告是他們的一分子,有着相同立場,即呼籲市民無論上訴結果如何都要上街。被告否認,直言「我唔代表任何人,任何人都唔可以代表我」。
案件編號:DCCC 107/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