踢傷女友再箍頸 前港腳卓耀國哽咽認錯獲判緩刑

20220629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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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卓耀國今天一度在庭上哽咽,聲稱知錯。(楊志權攝)
前香港足球代表隊成員卓耀國去年9月與同居女友爭執時,踢女友大腿多下並箍頸,至女友呼吸困難才鬆手,事後女友雙腿瘀傷。他今年4月承認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29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4個月監禁,但准緩刑2年,以及罰款1萬港元。裁判官直斥,被告將所有忿怒發洩在事主身上。本以為被告是有成就的球員,理應「你去到球場都會克制,唔會因為嬲而犯規」,但其實被告的私生活及刑事紀錄都混亂。不過,裁判官仍寄話被告要洗心革面,「將長處放係啱嘅地方,唔係幾有天分都無用。」被告在庭上不禁哽咽,親口向裁判官說知錯。
被告卓耀國(27歲)。案情指,被告與40歲女事主自去年3月相識,及後發展成情侶,於油麻地炮台街德基大廈一單位同居。去年9月4日,事主向被告提出分手,及要求被告搬走,2人為此爭執。期間被告腳踢事主雙腿5下,又拍打事主枕骨和箍她頸部約5秒,至事主呼吸困難才放手。事主翌日報警及送院檢驗,其前頸、上背及枕骨有觸痛,雙腿則有瘀傷。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因憤怒而踢事主。被告有5項案底,今年2月因另一宗淋紅油案罪成,被判監4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因為不成熟及情緒管理不當才犯案,但有悔意及認罪。現時被告任職地盤工,不過有球會表示願意招聘被告為職員球員,故冀法庭給予最後機會。裁判官判刑時提及,心理專家分析被告並指其性格是不願接納他人對自己的負面評價,及會認為自己很委屈。裁判官續指「監你又坐過」,亦接受過其他刑罰但都不果,日後要洗心革面。
案件編號:KCCC 276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