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稱三合會幹事罪成 和勝和前坐館「寸哥」裁決前潛逃被發拘捕令

20220704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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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張仲榮(右) 於裁決前棄保潛逃,被法官發出拘捕令。
警方於2016年開始策劃代號為「颶風」的臥底行動,派出臥底滲入黑幫搜集罪證,期間臥底曾被帶往參與上香儀式,更獲邀「過底」到另一黑幫,行動歷時近2年,警方拘捕多人,包括被指是和勝和時任坐館「寸哥」張仲榮。張等6人否認聲稱是三合會社團幹事等共7項罪名,案件於去年1月開審,至今日(4日)在區院裁決。除了1名被告的其中1項控罪罪脫外,包括寸哥等各被告面對的控罪全部罪成,法官郭偉健押後至7月23日聽取求情及判刑。審訊時一直沒代表律師的「寸哥」今沒有到庭,警方亦無法與他聯絡,法官遂發拘捕令,撤銷其保釋。其餘5人候懲期間須還押,法官亦先為他們索取社服令報告。
6名被告依次是「寸哥」(法官於判詞稱為吋哥)張仲榮(48歲)、蔡明陽(25歲)、徐偉雄(29歲)、林俊宏(26歲)、Majid Ayyaz(44歲)及張允耀(37歲)。本案涉及2016年12月16日在沙田寶福紀念館的一個上香儀式,控方指首被告曾自稱「和勝和」的「坐館」。另外,2017年9月至10月,當時已轉到新義安的次被告,曾邀請臥底加入該三合會。6人分別被控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幹事、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邀請他人成為三合會社團的成員及聲稱是三合會社團的成員。結果「寸哥」被裁定首罪罪成,其餘被告方面,唯獨第3被告就次罪獲裁定無罪,其餘控罪則全部罪成。
辯方審訊時指臥底警證供不可信,質疑警員在流水簿加入虛構情節來針對目標人物。但法官認為,是次臥底行動為期長達接近2年,假若進行事後創作,必然非常艱辛,看不到警員為何要為難自己,何況證據亦反映,行動曝光前警員已完成撰寫流水簿,內容肯定屬原始記錄。此外,審訊時臥底警承認為滲透入三合會,會到洒吧飲酒,辯方質疑,警員會否因為飲用了過量的酒精,影響他對相關事件的觀察、判斷和記憶。不過,法官接納警員的解釋,指他在飲酒方面,形象是1名無賴,會在玩輸遊戲時會逃避飲罰酒,法官認為沒證據指警員在關鍵時間神志不清,裁定警員是誠實可靠證人。不過,就其中1次發生在嘉芙中心的事情,法官認為雖然第3被告在場,但不足以證明他以三合會社團成員身份行事,故就該罪裁定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47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