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巴失事衝入單車徑釀多人受傷 司機認危駕准保釋至7.19判刑

2022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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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校巴於案發後車身嚴重損毀。
去年6月4日下午沙田發生嚴重交通意外,一輛載有55名學童的校巴,駛至大涌橋路與火炭路交界時失事,失控剷上一分岔路石壆後,高速衝入路邊花槽,並跌落約3米下的單車徑,期間撞及一輛私家車及一輛輕型貨車;事件造成23名學童、校車保母及私家車司機等均受輕傷。涉案校巴司機被控危險駕駛罪,今天(4日)在灣仔區域法院認罪。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患有肝癌,且病情嚴重須依靠藥物維持生命,被告在事件中亦脊骨受傷,須住院1個月。法官彭中屏將案件押後至7月19日判刑,並先索取背景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今天須撐拐杖應訊的被告陳金棠(57歲),案發時為校巴司機,他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案情指,去年6月4日下午約1時許,被告在大涌橋路駕駛校巴,駛往馬鞍山方向,當時校巴上有55名乘客,當中大部分為小二學生且有1名校車保母。當校巴駛近富豪花園外的路口時,校巴切到最右線,並超越左方多輛汽車,至大涌橋路與火炭路交界的交通燈位,校巴繼續向前駛,撞上交通燈和石壆後,校巴再撞向左方的私家車,及後衝落單車徑。校巴上23名學童、校車保母及私家車司機均受輕傷,各人送院後同日出院。警員初步調查案件時,被告曾稱校巴煞車失靈,但事後驗車結果顯示校巴一切正常運作。事件亦導致3條交通燈柱及約6米的金屬鐵欄損毀。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當時並未超速,被告只是出於一時錯誤的決定,打算「爬頭」而造成事件。辯方又指被告有20年駕駛校巴的經驗,但過去只有一次交通定額罰款記錄。辯方又透露被告患肝癌且病況嚴重,須倚靠藥物以維持生命,被告在事件中亦脊骨受傷,須住院1個月,故望法庭考慮判處緩刑。
案件編號:DCCC 13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