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集團高層稱斷婚外情後遭勒索 女員工今起區院受審

20220705
東網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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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今天在區域法院開審。
連鎖餐飲集團董事總經理去年初與公司分店女員工發展婚外情,半年內6次到酒店幽會,每次完事後男方都留下5,000港元現金給女方,惟男方其後疏遠女方。女方疑感不忿,涉嫌威脅公開2人的照片,勒索男方50萬港元。她今(5日)起就勒索罪於區域法院受審。男事主稱感到被告「好要錢」、「好有部署」,被要挾公開相片令他感到很大壓力,如「有計時炸彈會爆既感覺」。案件明(6日)續審。
被告黃莎莎(31歲),被控於去年9月10日至10月6日在香港以恫嚇方式,意圖使其獲益或使另一人遭受損失,不當地要求X交出50萬港元。法官今頒下匿名令,禁止任何人報道事主X的身份或公開其名下公司和餐廳名字。事主X今由特別通道進入法庭、在屏風後作供。X供稱,他於1980年代開始經營食肆,及後創辦公司,截至2021年為止,公司旗下有12食肆分店,另有經營零售及批發,公司亦有計劃將來上市。X指,公司分店於2020年12月聘用被告,而他於2021年1月底與X發展成情侶關係,兩人於2021年2月20日到黃金海岸酒店午餐,其後入住酒店及性交。X稱當晚凌晨時分離開酒店房時,他把5,000港元塞入被告的手袋內,自該次與被告發生關係後,他有意疏遠被告,惟被告「死纏爛打」、經常打電話和用WhatsaApp發訊息給他。及後於同年3月至7月,X稱他每月會到酒店見被告一次,每次亦會給予被告5,000港元現金。X指當時他已婚,他對於2人關係感到很大壓力,一旦關於曝光,可能會對公司品牌信譽和家人造成很大影響。
X續供稱,兩人關係於2021年7月變差,他感到被告「好要錢」、「好有部署」,指被告曾經到仁安醫院求診,並要求他為其付款,X初時不想答應,但在被告糾纏下為其支付了約3萬港元診金。他其後疏遠被告,不再接聽被告電話及不回覆短訊。及至同年9月,被告開始透過WhatsApp短訊威脅他要公開2人的照片,並要求15萬港元、其後又增至50萬港元,被告威脅「是不是要去你公司傾」、「如果我們的照片公開就不好,你個名就臭哂」,情況持續至同年10月初,X報警求助。X稱感到好壓力,形容「有計時炸彈會爆既感覺」,曾感到頭痛和失眠,惟他記憶中2人並無合照,他估計是被告在酒店曾偷拍他。X又提到,被告在WhatsApp短訊指他強姦和奪走其初夜,X稱被告說謊,指被告交給公司的履歷,顯示被告已婚。
案件編號:DCCC 1146/2021